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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大法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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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大法学》投稿须知

提示:《南大法学》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查重需低于10%。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,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,整理好再进行递交。
一、来稿须提交 word 文档格式电子文本一份。
二、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,除破折号、省略号各占两格外,其他标点均占一格。书刊及论文均用“《》”号,此点尤请投稿人留意。
三、文章以及标题序号用“一、二”;二级序号用“(一)、(二)……”;三级序号用“1.、2. ……”
四、数字用法
1.表示公元纪年及公制度量衡值,用阿拉伯数字;纪年书写要完整如 1980 年,不可写成 80 年;“年代”前须标明世纪如“20 世纪 90 年代”……
2.夏历及清代以前纪年一律用中文数字,提及帝王年号,须加公元纪年如“康熙二年(1633 年)……”中华民国纪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。
3.杂志卷、期、号等用阿拉伯数字。
4.惯用语、缩略语、词组、约数等,用中文数字如“八国联军”“一二·九运动”“五年来”“五六人”。
五、注释体例
1.一律使用脚注,全文连续编号。用自动插人的“[ ]”内“1、2……”序号。序号在标点符号之后。同一文献的再次引用,要求略写。
2.具体要求详见《法学引注手册》。下载地址:http://cbimg.cnki.net/Editor/2019/1107/zgfx/090fce08-e3c7-
4231-b406-8a84d177b024.pdf
六、投稿须附 300 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、关键词及题目的英文翻译。
七、本刊文章将提供给相关期刊数据网,以便读者检索、引用。投寄本刊作者,视为同意此约定。凡不符合本刊投稿格式要求者,作为无效稿件处理。
八、来稿请写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职称、通信地址、邮编、来稿字数。